西政法源 兴义深耕
重庆坤源衡泰(兴义)律师事务所盛大开业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法治论坛圆满举行

印象黔西南讯 7月27日,万峰成林、阳光明媚的黔西南州首府兴义迎来了一场法律界盛事。重庆坤源衡泰(兴义)律师事务所开业庆典暨“建设工程争议化解与房地产业稳健发展法治论坛”在此隆重举行,标志着这家发轫于西南政法大学、深耕西部法律服务市场多年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正式落子黔西南,开启扎根地方、服务区域发展的崭新篇章。
开业庆典高朋满座,群贤毕至。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执委会委员侯国跃,重庆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总所党委书记、主任何洪涛,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黔西南州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黔西南州律师协会会长连刚,黔西南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黄继海,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国家高级品酒师封家文,坤源衡泰(兴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仁刚等众多领导、来自成都、昆明、贵阳、宜宾、涪陵等各分所主任律师与嘉宾莅临现场。

张仁刚主任在致欢迎词时深情回顾了分所筹备历程。他表示,兴义分所的成立不仅是总所完善西南布局、深耕贵州市场的重要一步,更是兴义法律服务行业的一件盛事。目前已有十余名优秀本土律师平稳转入,实现了全国性大所品牌影响力与深耕黔西南本土资源的强强联合。何洪涛主任在致辞中强调,兴义是坤源衡泰在西南区域设立的第六家分所,紧邻云南和广西,它的成立补齐了西南法律服务版图的关键一块。他希望兴义分所坚持党建引领,扎根黔西南,深耕本土,将总所专家资源带到兴义,树立专业口碑,主动融入地方法治建设。连刚会长从行业高度指出,坤源衡泰的到来是强强联合的典范,更是专业赋能的契机与行业交流的桥梁,必将为黔西南州律师行业的管理创新和发展转型提供宝贵样本。
庆典之后,备受瞩目的“建设工程争议化解与房地产业稳健发展法治论坛”随即拉开帷幕。论坛聚焦于2026年6月30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这部共二十三条的司法解释旨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对建设工程领域的司法实践将产生深远影响。侯国跃教授作为主讲人,以其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与会者带来了一场精彩授课。

侯国跃教授深入剖析了司法解释二的核心变化与实务要点。他指出,司法解释明确废止了“实际施工人”这一非法律概念,强调回归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挂靠行为,新规确立了体系化重构规则:挂靠协议无效,资质借用费一概不予支持,且接受挂靠的企业法律责任并不免除。侯教授特别提醒,司法解释第22条要求法院应当及时将违法线索移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意味着司法与行政将联动出击,全面向挂靠等违法行为宣战。在工程价款结算方面,司法解释明确了固定价合同一般不调价的原则,同时规定了情势变更等例外情形。对于备受关注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侯教授指出,虽然司法解释第19条采用动态系统论的表述方式要求综合多种因素裁判,但原则上确立了优先权随工程款债权转让的规则。他风趣地表示:“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是需要解释的,正面理解和适用新规是我们法律人的使命。”
交流环节中,原黔西南州律师协会房地产和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明富、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代君伟、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怡等实务专家与侯国跃教授展开深度对话。嘉宾们围绕挂靠管理费的实际处理、代位权诉讼中优先权的主张、政府工程增量部分的结算等实务痛点进行了热烈讨论。代君伟主任表示,实际施工人概念的废除虽堵住了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老路,但也为律师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创造了新机遇。李怡律师结合自身代理政府法律顾问的经验,就工程变更与新增工程的区分问题与专家进行了深入探讨。

风起扬帆正当时,砥砺奋进启新程。重庆坤源衡泰(兴义)律师事务所的开业,是“坤以聚群英、源以固根本、衡以通内外、泰以创未来”这一独特文化理念在黔西南大地的生动实践。此次务实的法治论坛,将学术智慧与一线经验带到兴义,为本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行业的规范、稳健、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的专业动力。未来,坤源衡泰(兴义)律师事务所将依托总所强大资源,坚持“专家型团队、专业化服务”,努力打造一家有专业、有格局、有情怀、有担当的区域性强所。
扫描印象黔西南公众微信二维码,获取更多精彩!

( 来源 ‖ 融智发文化 编辑 ‖ 印象黔西南 )
西政法源 兴义深耕
重庆坤源衡泰(兴义)律师事务所盛大开业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法治论坛圆满举行

印象黔西南讯 7月27日,万峰成林、阳光明媚的黔西南州首府兴义迎来了一场法律界盛事。重庆坤源衡泰(兴义)律师事务所开业庆典暨“建设工程争议化解与房地产业稳健发展法治论坛”在此隆重举行,标志着这家发轫于西南政法大学、深耕西部法律服务市场多年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正式落子黔西南,开启扎根地方、服务区域发展的崭新篇章。
开业庆典高朋满座,群贤毕至。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执委会委员侯国跃,重庆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总所党委书记、主任何洪涛,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黔西南州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黔西南州律师协会会长连刚,黔西南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黄继海,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国家高级品酒师封家文,坤源衡泰(兴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仁刚等众多领导、来自成都、昆明、贵阳、宜宾、涪陵等各分所主任律师与嘉宾莅临现场。

张仁刚主任在致欢迎词时深情回顾了分所筹备历程。他表示,兴义分所的成立不仅是总所完善西南布局、深耕贵州市场的重要一步,更是兴义法律服务行业的一件盛事。目前已有十余名优秀本土律师平稳转入,实现了全国性大所品牌影响力与深耕黔西南本土资源的强强联合。何洪涛主任在致辞中强调,兴义是坤源衡泰在西南区域设立的第六家分所,紧邻云南和广西,它的成立补齐了西南法律服务版图的关键一块。他希望兴义分所坚持党建引领,扎根黔西南,深耕本土,将总所专家资源带到兴义,树立专业口碑,主动融入地方法治建设。连刚会长从行业高度指出,坤源衡泰的到来是强强联合的典范,更是专业赋能的契机与行业交流的桥梁,必将为黔西南州律师行业的管理创新和发展转型提供宝贵样本。
庆典之后,备受瞩目的“建设工程争议化解与房地产业稳健发展法治论坛”随即拉开帷幕。论坛聚焦于2026年6月30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这部共二十三条的司法解释旨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对建设工程领域的司法实践将产生深远影响。侯国跃教授作为主讲人,以其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与会者带来了一场精彩授课。

侯国跃教授深入剖析了司法解释二的核心变化与实务要点。他指出,司法解释明确废止了“实际施工人”这一非法律概念,强调回归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挂靠行为,新规确立了体系化重构规则:挂靠协议无效,资质借用费一概不予支持,且接受挂靠的企业法律责任并不免除。侯教授特别提醒,司法解释第22条要求法院应当及时将违法线索移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意味着司法与行政将联动出击,全面向挂靠等违法行为宣战。在工程价款结算方面,司法解释明确了固定价合同一般不调价的原则,同时规定了情势变更等例外情形。对于备受关注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侯教授指出,虽然司法解释第19条采用动态系统论的表述方式要求综合多种因素裁判,但原则上确立了优先权随工程款债权转让的规则。他风趣地表示:“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是需要解释的,正面理解和适用新规是我们法律人的使命。”
交流环节中,原黔西南州律师协会房地产和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明富、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代君伟、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怡等实务专家与侯国跃教授展开深度对话。嘉宾们围绕挂靠管理费的实际处理、代位权诉讼中优先权的主张、政府工程增量部分的结算等实务痛点进行了热烈讨论。代君伟主任表示,实际施工人概念的废除虽堵住了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老路,但也为律师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创造了新机遇。李怡律师结合自身代理政府法律顾问的经验,就工程变更与新增工程的区分问题与专家进行了深入探讨。

风起扬帆正当时,砥砺奋进启新程。重庆坤源衡泰(兴义)律师事务所的开业,是“坤以聚群英、源以固根本、衡以通内外、泰以创未来”这一独特文化理念在黔西南大地的生动实践。此次务实的法治论坛,将学术智慧与一线经验带到兴义,为本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行业的规范、稳健、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的专业动力。未来,坤源衡泰(兴义)律师事务所将依托总所强大资源,坚持“专家型团队、专业化服务”,努力打造一家有专业、有格局、有情怀、有担当的区域性强所。
扫描印象黔西南公众微信二维码,获取更多精彩!

( 来源 ‖ 融智发文化 编辑 ‖ 印象黔西南 )
赞赏金额:¥元
【免责声明】
该文观点和立场仅代表作者本人,印象黔西南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素材仅供大家欣赏和分享。
投稿邮箱:yxqxn@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