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移民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管理等相关制度,确保移民资金规范使用、安全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移民资金监督管理及规范基础性工作
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要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移民资金监督管理基础。
(一)夯实会计基础
1.加强会计的日常核算,及时为移民资金管理提供全面、真实的会计信息;
2.做好移民资金补偿兑现工作,保证移民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3.做好财务干部的培训工作,按“分级负责制”的管理权限规定,县移民局要做好乡镇报账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加强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的收集管理;
5.长期抓好各项移民资金清理工作,对照各项资金的概算投资、预算文件等,逐项进行清理,算清家底;
6.长期抓好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保证移民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
(二)建立健全会计机构,足额配备财务人员。
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要积极协调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会计机构,足额配备财务人员;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管理和培训,不断提升财务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乡(镇)移民工作站应指定熟悉会计业务的报账人员,负责向县级移民机构申请拨款、办理报销、支付、结算和登记辅助账,办理县级移民机构财务部门要求的其他会计事项。财务人员因故离岗时不得违规替岗。
(三)严格内部控制制度
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1.强化内部会计监督体系,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与牵制。会计核算机构内部要严格执行会计、出纳分设,支票、印鉴分管,钱、账分开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2.加强对银行印鉴和票据的管理,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同时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等工作;
3.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要的全部银行印章,负责保管现金、票据、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二、加强移民资金拨付程序和报账监督管理
移民资金的拨付和报账要按照各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严格执行,完善报账手续,规范报账及拨款程序。水库移民资金执行《贵州省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暂行办法》(黔移办发〔2008〕8号);后期扶持资金执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移民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企〔2007〕19号);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执行《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批转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封闭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迁领发〔2016〕2号)等相关文件。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管理的移民资金要全部按照有效的资金管理文件及制度严格执行,规范好拨款和报账程序。
三、加强对各类银行存款账户、库存现金的管理
(一)所有的移民资金都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开设相应的银行账户,进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对存放在银行的移民资金必须进行归口管理。
(二)加强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余额的核对工作。每月终了,财务人员(会计、出纳)必须做好“三核对”工作:一是会计、出纳之间相互核对各银行存款账户、库存现金余额是否相符;二是财务人员与银行柜台上出具的“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是否相符;三是通过与邮件方式(或后台)收到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核对是否相符。通过“三核对”工作,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每月的银行对账单必须装订在会计凭证后,备查。
(三)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本单位的现金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四、严肃纪律、强化责任
(一)明确移民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移民资金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要按照分工切实负起分管范围内的责任,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具体工作;单位内部要合理安排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落实责任到人。对资金安全出现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管理
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不断巩固和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考评、奖惩、轮岗和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大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发现有不良倾向的财务人员,要及时调离资金管理工作岗位。
五、强化监督检查
移民资金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及对乡镇的检查指导,督促各移民资金使用单位切实执行好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以及上级移民机构的检查、指导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移民资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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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黔西南州生态移民局 编辑:印象黔西南)
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移民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管理等相关制度,确保移民资金规范使用、安全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移民资金监督管理及规范基础性工作
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要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移民资金监督管理基础。
(一)夯实会计基础
1.加强会计的日常核算,及时为移民资金管理提供全面、真实的会计信息;
2.做好移民资金补偿兑现工作,保证移民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3.做好财务干部的培训工作,按“分级负责制”的管理权限规定,县移民局要做好乡镇报账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加强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的收集管理;
5.长期抓好各项移民资金清理工作,对照各项资金的概算投资、预算文件等,逐项进行清理,算清家底;
6.长期抓好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保证移民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
(二)建立健全会计机构,足额配备财务人员。
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要积极协调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会计机构,足额配备财务人员;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管理和培训,不断提升财务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乡(镇)移民工作站应指定熟悉会计业务的报账人员,负责向县级移民机构申请拨款、办理报销、支付、结算和登记辅助账,办理县级移民机构财务部门要求的其他会计事项。财务人员因故离岗时不得违规替岗。
(三)严格内部控制制度
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1.强化内部会计监督体系,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与牵制。会计核算机构内部要严格执行会计、出纳分设,支票、印鉴分管,钱、账分开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2.加强对银行印鉴和票据的管理,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同时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等工作;
3.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要的全部银行印章,负责保管现金、票据、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二、加强移民资金拨付程序和报账监督管理
移民资金的拨付和报账要按照各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严格执行,完善报账手续,规范报账及拨款程序。水库移民资金执行《贵州省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暂行办法》(黔移办发〔2008〕8号);后期扶持资金执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移民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企〔2007〕19号);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执行《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批转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封闭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迁领发〔2016〕2号)等相关文件。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管理的移民资金要全部按照有效的资金管理文件及制度严格执行,规范好拨款和报账程序。
三、加强对各类银行存款账户、库存现金的管理
(一)所有的移民资金都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开设相应的银行账户,进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对存放在银行的移民资金必须进行归口管理。
(二)加强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余额的核对工作。每月终了,财务人员(会计、出纳)必须做好“三核对”工作:一是会计、出纳之间相互核对各银行存款账户、库存现金余额是否相符;二是财务人员与银行柜台上出具的“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是否相符;三是通过与邮件方式(或后台)收到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核对是否相符。通过“三核对”工作,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每月的银行对账单必须装订在会计凭证后,备查。
(三)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本单位的现金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四、严肃纪律、强化责任
(一)明确移民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移民资金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要按照分工切实负起分管范围内的责任,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具体工作;单位内部要合理安排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落实责任到人。对资金安全出现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管理
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不断巩固和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考评、奖惩、轮岗和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大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发现有不良倾向的财务人员,要及时调离资金管理工作岗位。
五、强化监督检查
移民资金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各县(市、新区)移民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及对乡镇的检查指导,督促各移民资金使用单位切实执行好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以及上级移民机构的检查、指导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移民资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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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黔西南州生态移民局 编辑:印象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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