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登录 免费注册
  • 首页
  • 专题
  • 信息
  • 好人
  • 热土
  • 综合
  • 首页 >
  • 热土黔西南> 信息 >
  • 兴义市 2021 年元旦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 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兴义市 2021 年元旦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 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 印象黔西南   来源: 兴义市人民政府 | 2021-01-04 17:12    [原创]

广大市民:

为加强元旦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让广大市民过上一个安全、文明、环保、祥和的节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兴义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要求,现就兴义城区元旦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1.兴义大道—桔山大道—万峰大道—机场大道—324 国道范围内;

2.北京路—遵义路—电大周边—向阳路—街心花园周边以及丰源市场、天生桥总厂、蓝天花园区域;

3.云南路—柯沙路—坪东大道—青龙路—迎新路—西湖路—栖霞路—延安路以及佘家湾安置区范围内;

4.文化路、万峰林街道纳录一组、鱼陇五、六组所有区域;

5.公园、广场、车站、码头、加油站、学校、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文物保护单位等。


二、非禁放区域燃放时间

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元旦节)、2021 年 2 月 11 日至2 月 13 日(农历除夕夜至次年农历正月初二)和 2020 年 2 月25 日至 2 月 26 日(农历正月十四至农历正月十五),除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爆竹,但严禁燃放烟花;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注意事项

1.在元旦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为防止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减少城区环境污染,倡导广大市民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不燃放烟花爆竹;

2.各小区需划定燃放区域,小区居民只能在允许时段指定区域燃放爆竹,燃放后及时清扫干净,做到低碳、文明、环保、健康过节;

3.市工业和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燃放的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源头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烟花爆竹行为;

4.本通告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兴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扫描印象黔西南公众微信二维码,获取更多精彩!

1、印象黔黔西南公众微信订阅号二维码.jpg


(来源  ‖  兴义市人民政府       编辑:印象黔西南)




  •  上一篇: 兴义古生物科普户外夏令营开营啦!!!
  •   返回
  •  下一篇:致全州外出务工朋友的一封信  
  • 首页 >
  • 热土黔西南> 信息 >
  • 兴义市 2021 年元旦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 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兴义市 2021 年元旦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 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 印象黔西南   来源: 兴义市人民政府 | 2021-01-04 17:12    [原创]

广大市民:

为加强元旦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让广大市民过上一个安全、文明、环保、祥和的节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兴义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要求,现就兴义城区元旦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1.兴义大道—桔山大道—万峰大道—机场大道—324 国道范围内;

2.北京路—遵义路—电大周边—向阳路—街心花园周边以及丰源市场、天生桥总厂、蓝天花园区域;

3.云南路—柯沙路—坪东大道—青龙路—迎新路—西湖路—栖霞路—延安路以及佘家湾安置区范围内;

4.文化路、万峰林街道纳录一组、鱼陇五、六组所有区域;

5.公园、广场、车站、码头、加油站、学校、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文物保护单位等。


二、非禁放区域燃放时间

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元旦节)、2021 年 2 月 11 日至2 月 13 日(农历除夕夜至次年农历正月初二)和 2020 年 2 月25 日至 2 月 26 日(农历正月十四至农历正月十五),除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爆竹,但严禁燃放烟花;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注意事项

1.在元旦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为防止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减少城区环境污染,倡导广大市民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不燃放烟花爆竹;

2.各小区需划定燃放区域,小区居民只能在允许时段指定区域燃放爆竹,燃放后及时清扫干净,做到低碳、文明、环保、健康过节;

3.市工业和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燃放的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源头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烟花爆竹行为;

4.本通告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兴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扫描印象黔西南公众微信二维码,获取更多精彩!

1、印象黔黔西南公众微信订阅号二维码.jpg


(来源  ‖  兴义市人民政府       编辑:印象黔西南)




  •  上一篇: 兴义古生物科普户外夏令营开营啦!!!
  •   返回
  •  下一篇:致全州外出务工朋友的一封信  
给作者打赏
1 元
5 元
10 元
20 元
50 元
自定义
元
¥
,用微信支付 更换
立即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赞赏金额:¥元

 

【免责声明】

该文观点和立场仅代表作者本人,印象黔西南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素材仅供大家欣赏和分享。

投稿邮箱:yxqxn@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