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已举办12届,省届别展是全省规模最大、影响最广泛的摄影展览,2019年第十三届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至2019年7月5日截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工作者、爱好者坚定文化自信,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本次省展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用影像反映贵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显著成就和历史进程。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贵州省摄影家协会
支持单位:贵州省版权登记中心
奖项设置 第13届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以下简称“省展”)设置4个类别,入选作品总数不超过200件(每幅/组作品为一件),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自2018年度起认可“省展”入中国摄协为120件,经研究调整设奖如下: 1.纪录类(计68件):金奖2件,银奖4件,铜奖6件,入选56件; 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以传播信息或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纪录类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每件6-12幅。入选(含获奖)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调底,按照规定时间提供未经修改的原始文件。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图片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等)。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作品要求真实记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任何修改。 2.艺术类(计60件):金奖2件,银奖4件,铜奖6件,入选48件; 指以表达拍摄者自身主观情感、审美意趣为主要目的作品。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3.创意和商业类(计22件):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3件,入选16件;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体、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和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广告、影室人像、时装展现和城市建筑。投送创意和商业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4.专题类(计50件):金奖2件,银奖4件,铜奖6件,入选38件; 指摄影师长期关注以“脱贫攻坚”为题材,用照片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全省人民自强不息、摆脱贫困的精神风貌;展现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和社会力量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的生动实践;展现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过程中贫困地区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展现人民群众共享美好生活的喜悦画面;展现决战脱贫攻坚战中涌现的先锋模范和先进典型等影像故事。专题类只征集组照,每件作品限10-30幅。专题类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图片说明(2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要点等。 本届展览入选作品均可作为加入贵州省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同时获奖作品也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计分条件),主办方可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含获奖)作品数量的设置在比例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增补。 投稿须知 1.省内外贵州籍摄影家和在贵州工作的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展览分为纪录类、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及专题类(专题类特指脱贫攻坚题材)四大类,参展人可依据不同情况,选择投稿。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别,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 3.所有选送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选送(专题类除外),组照作品每组一律按先拼成一张组图,再附单幅作品同时投稿; 4. 在历届贵州省摄影展览、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历届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等入选的摄影作品均不在评选之列; 5. 本届省展实行作品公示程序,所有入选获奖作品将在官方网站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反馈; 6.投稿作品的文件名请按照“《作品标题》+拍摄地点+简略说明+所属地”格式命名,例如:“《筑城夜色》+贵阳甲秀楼+夜景+贵阳”。 7.参评作品必须是近年来在贵州省区域内拍摄的原创作品; 8.本次影展,采用电子版投送稿件,概不收纸质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投稿作品长边不低于3500像素,文件大小在3MB以上。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品进入评选。 特别说明 1.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 2.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有权选择组照中的作品作为单幅评选。 3.纪录类作品要准确客观地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和调整水平线。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禁止投送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4.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5.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6.主办方有权在与展览、发行、信息传播等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以上的作品,并不付稿酬。 7.本届省展评选结果将选择在贵州省摄影家协会网、贵州省版权登记中心以及相关微信平台上公布。凡本影展获奖、入选作品均可在贵州省版权登记中心免费认证登记。 8.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作品集;主办方将对成绩突出的团体(5名)颁发“第13届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2名)颁发“第13届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9.本届展览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 10.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投稿方式及地址 投稿方式:本次省展投稿需按类别分别放入子文件夹(文件夹要注明类别),然后将所有类别文件夹统一再放入总文件夹,标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打压缩包发送。本次省展要求参赛者实名投稿。 投稿邮箱:3160078988@qq.com (贵州省摄协收稿专线)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南路137号贵州省文联综合楼四楼 办公电话:0851-85874948 联系人: 邱俊 王济文 严云 2019年4月26日
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已举办12届,省届别展是全省规模最大、影响最广泛的摄影展览,2019年第十三届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至2019年7月5日截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工作者、爱好者坚定文化自信,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本次省展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用影像反映贵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显著成就和历史进程。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贵州省摄影家协会
支持单位:贵州省版权登记中心
奖项设置 第13届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以下简称“省展”)设置4个类别,入选作品总数不超过200件(每幅/组作品为一件),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自2018年度起认可“省展”入中国摄协为120件,经研究调整设奖如下: 1.纪录类(计68件):金奖2件,银奖4件,铜奖6件,入选56件; 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以传播信息或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纪录类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每件6-12幅。入选(含获奖)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调底,按照规定时间提供未经修改的原始文件。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图片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等)。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作品要求真实记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任何修改。 2.艺术类(计60件):金奖2件,银奖4件,铜奖6件,入选48件; 指以表达拍摄者自身主观情感、审美意趣为主要目的作品。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3.创意和商业类(计22件):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3件,入选16件;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体、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和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广告、影室人像、时装展现和城市建筑。投送创意和商业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4.专题类(计50件):金奖2件,银奖4件,铜奖6件,入选38件; 指摄影师长期关注以“脱贫攻坚”为题材,用照片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全省人民自强不息、摆脱贫困的精神风貌;展现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和社会力量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的生动实践;展现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过程中贫困地区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展现人民群众共享美好生活的喜悦画面;展现决战脱贫攻坚战中涌现的先锋模范和先进典型等影像故事。专题类只征集组照,每件作品限10-30幅。专题类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图片说明(2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要点等。 本届展览入选作品均可作为加入贵州省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同时获奖作品也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计分条件),主办方可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含获奖)作品数量的设置在比例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增补。 投稿须知 1.省内外贵州籍摄影家和在贵州工作的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展览分为纪录类、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及专题类(专题类特指脱贫攻坚题材)四大类,参展人可依据不同情况,选择投稿。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别,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 3.所有选送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选送(专题类除外),组照作品每组一律按先拼成一张组图,再附单幅作品同时投稿; 4. 在历届贵州省摄影展览、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历届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等入选的摄影作品均不在评选之列; 5. 本届省展实行作品公示程序,所有入选获奖作品将在官方网站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反馈; 6.投稿作品的文件名请按照“《作品标题》+拍摄地点+简略说明+所属地”格式命名,例如:“《筑城夜色》+贵阳甲秀楼+夜景+贵阳”。 7.参评作品必须是近年来在贵州省区域内拍摄的原创作品; 8.本次影展,采用电子版投送稿件,概不收纸质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投稿作品长边不低于3500像素,文件大小在3MB以上。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品进入评选。 特别说明 1.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 2.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有权选择组照中的作品作为单幅评选。 3.纪录类作品要准确客观地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和调整水平线。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禁止投送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4.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5.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6.主办方有权在与展览、发行、信息传播等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以上的作品,并不付稿酬。 7.本届省展评选结果将选择在贵州省摄影家协会网、贵州省版权登记中心以及相关微信平台上公布。凡本影展获奖、入选作品均可在贵州省版权登记中心免费认证登记。 8.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作品集;主办方将对成绩突出的团体(5名)颁发“第13届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2名)颁发“第13届贵州省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9.本届展览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 10.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投稿方式及地址 投稿方式:本次省展投稿需按类别分别放入子文件夹(文件夹要注明类别),然后将所有类别文件夹统一再放入总文件夹,标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打压缩包发送。本次省展要求参赛者实名投稿。 投稿邮箱:3160078988@qq.com (贵州省摄协收稿专线)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南路137号贵州省文联综合楼四楼 办公电话:0851-85874948 联系人: 邱俊 王济文 严云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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